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二是...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二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薄;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六)登记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七)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1、符合解除收养登记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30日内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 2、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20日内将有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元。 (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投诉监督:收养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向地区民政局投诉、举报。
解除无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的程序有:1、填写表格申请;2、提交证书;3、收回收养登记证;4、审批;5、颁发解除收养登记证。所需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和婚姻状况证明。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有权解除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无法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书面协商。收养关系是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