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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院开具的发票,在报销的时候都会被第一个报销的单位留存,复印件上注明报销多少,你可以拿着住院发票去社保局报销,或者提前打电话问问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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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怀孕登记员工应在怀孕10周内到天津生育保险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出具妊娠证明,并于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2、向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保险证明、妊娠诊断证明、妊娠试验表、生育证明等材料。3、住院登记员工应当在医院登记。在住院期间,申请人需要向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4、收到报销费材料并提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可以通过材料审核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意外伤害: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1、在外地住院,需要在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转院手续,也就是需经批准 2、出院后回去当地报销 3、在哪里参保的,就找哪里报销 4、报销水平平均在60-70% 5、时间不好说,一般要1-2个月给你资料看看:一、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需到外地就诊的,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审批表和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协和医院(疑难病症)、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友谊医院(肾病)等三家社保指定的医院,或社保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并相应地提高转诊转院人员5%的医药费用自负比例。危急患者可在转出后的三日内补办手续。二、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协和医院、阜外医院、友谊医院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就医。参保人员由18家责任医院开具证明,需到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需由社保机构审批。三、由于诊断原因转出的,确诊后应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于治疗原因转出的,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转出。四、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对规定范围内转诊转院的次数不予限制,但连续转院累计住院时间满90天的,计为一个结算期。满一个结算期的,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住院登记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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