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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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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三十天内,有不确定的先赔付确定的,不确定的六十天内也得理赔清楚,前提材料齐全GG-陈德新律师 9:51:55打电话或加本手机号微信详细咨询,陈德新律师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受伤维权部主任、金兰律师团队的创始人,本团队拥有律师109名,分布在全国47个城市,承办全国案件,愿能为您提供满意法律服务--陈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依法进行保险理赔的相关申请并依法进行办理。车祸事故保险理赔的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1、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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