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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商标异议的收费标准为500元。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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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注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期限内未作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3、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4、送达裁定的商标局应当在作出异议裁定后,将异议裁定送达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个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5、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三)通过邮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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