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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如果我方提起诉讼,是否可以追讨营养费及其他费用? 现在我哥出院了(共计住院40天),医疗费共1.96万,对方车损2600元,我方车损6...
1、: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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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其中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凭票据据实计算;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结合住院天数以及受伤人员、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具体计算;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结论及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所在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等因素具体计算。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赔偿费用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决定,需要做伤残鉴定。如果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计算概述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1、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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