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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果不是在股东之间相互进行的话,就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半数同意,但是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书以后30天之内都没有答复的就视为同意,股权转让也应结合公司章程。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等。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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