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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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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样本不会因为是当场处罚的还是按照法律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就存在区别,也就是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正常情况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样本都一样。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式两联的,第一联要被行政机关归档,第二年才会下达到当事人手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中一般都有违法的事实和根据,以及行政处罚的决定等。
1、警方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时,会依法向相应的违法行为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会载明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被老百姓俗称“治安处罚”,行政拘留被俗称为“治安拘留”,警方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中,分别从重到请为,拘留合并罚款,单纯拘留,单纯罚款,单纯警告。因此,可以认定所谓“治安拘留”是“治安处罚”的一种形式,而“治安处罚”包括“治安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了警方,在认定违法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之时,给于相应行政处罚的权利。而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只要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就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处罚行为。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警方的行政处罚行为错误,当事人依法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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