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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是企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没有个人破产的说法。你的情况应该属于执行中止的情况,就是你作为监护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了,那法院会裁定执行中止,执行申请人(原告)可以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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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果破产的,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相关延伸】 问: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规则? 答: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该项核查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可以。根据《》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此外,在有被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原诉讼案件暂中止审理。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按破产法规定,当一个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里的债务人指的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法定代表人有官司不是申请破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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