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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拘留分为三种: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拘留分为三种: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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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留置权只有在法律对其有直接规定时才能适用,如果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留置权这一担保形式,则不能适用。综观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只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少数几个法律规范规定了留置权这一担保形式,而大量的本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法规,如《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国内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都未对留置权作出具体规定。如果以法定作为留置权适用的必要条件,那么就大大缩小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这与我国经济生活的复杂多样是不相称的。为了充分发挥留置权在实践中的担保作用,在法定留置权之外,还应有约定留置权,即债权人与债务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具备了留置权成立的一般要件(债权人实际占有留置物;债务人未履行因留置物所生之债务达一定期限),债权人便可行使留置权。这样,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这刚好就成为了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关键所在,看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对未遂犯进行处罚的时候,按照处罚原则一般是从宽对犯罪分子作出处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些时候是从轻处罚,而有些时候则是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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