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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指派专...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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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时,有三种解决方案可供选择: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的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方便的解决方案。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期拖延。对此,患者应特别注意,因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时效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谈判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采取第二条或第三条方式解决。由于患者普遍质疑卫生行政部门的立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医疗侵权引发的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使得一直存在的人民法院受理医疗侵权诉讼,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置程序的规定失去了依据,医疗侵权赔偿起诉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因此,今年以来,由于医疗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比例大幅增加,第三种方式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
协商解决。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鉴定-司法鉴定-再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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