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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在二手房屋销售中,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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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纠纷中,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交由仲裁机构处理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都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也有利于减少二手房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首先应确定质量是否合格,若双方对此有重大分歧,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部门予以鉴定。①对于质量经检验合格的,一些细小的房屋质量问题,可按照保修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②对于不能修复但又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可通过协商,以赔偿金的形式解决;③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则在开发商修复至合格之前,均可拒绝接收;或按约行使合同解除权。
首先应确定质量是否合格,若双方对此有重大分歧,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部门予以鉴定。①对于质量经检验合格的,一些细小的房屋质量问题,可按照保修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 ②对于不能修复但又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可通过协商,以赔偿金的形式解决;③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则在开发商修复至合格之前,均可拒绝接收;或按约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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