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的设立程序从公司章程的订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公...
答:企业逃避逃避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抽逃。 一些企业在成立时采取虚报注册资金,骗取法人资格和银行贷款。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前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的几种方式: 1、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履行能力的假象,逃避执行。有的夫妻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名下等,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无法采取查封、冻结、处置措施,造成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2、利用银行之间的“待结算账户”规避执行。 3、采用资产不入账的方法规避执行。 4、利用破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如有些企业早已资不抵债,具备了破产的条件,如果及时宣告其破产,债权人是可以获得一些权益的,但这些企业非要等到设备被卖完,财产被处理一空时,才申请破产。 5、外出躲避,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人民法院的传唤,拒绝接受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有的外出躲避,长期不归,甚至举家迁移,拒不履行应负的义务,从而造成案件执行不能。 我国刑诉泊规定,对于恶意转移财产和逃避法院执行裁定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仲裁委的裁决书已经送达,如果你们不服仲裁裁决,觉得单位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关款项,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既不起诉也不支付是肯定不对的,人民法院是完全可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手段很多,你们不愿意,法院也可以冻结公司财产,然后执行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刑诉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2]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6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