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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1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也就是他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们在省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们居住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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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原则总结如下:(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照其国内的法律进行决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4)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五)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海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再次申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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