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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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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法律依据《建筑法》。
工程结算程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个合同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承包、所有分包、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四方验收。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师和预算人员签字。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材料的完整性,材料必须完整,符合竣工材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乙双方。5、甲方的预算原则上应自行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公司可以负责审核,甲方的预算和工程师可以配合完成结算工作。甲方经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各方领导解决。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将书面材料报告结算情况和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上签发书面意见。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支付申请,经甲方预算审核后,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发财务支付。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法律依据《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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