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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现行标准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对于手指伤残,最低等级十级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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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占双手功能的18%,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三掌骨各占2%,第四、五掌骨各占1%。 2、手功能障碍伤残评定情况:双手丧失功能5%以上,可构成十级伤残,丧失功能10%以上可构成九级伤残。 因此,如果仅一左手大拇指掌骨粉碎性骨折,即便完全丧失功能,才占一手功能的4%,占双手功能的2%,达不到“双手丧失功能5%以上”,即依陈述的受损情况构不成伤残等级。
十级工伤断定关于手指部分的规范包含以下几点:1、一手指除拇指以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用损失;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3、手指骨折愈合后无功用障碍或轻度功用障碍。这便是手指遭到工伤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的判定规范。十级工伤触及身体的方方面面、各个器官的伤残都有或许断定为十级伤残,手指十级伤残同样是向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断定。
达不到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只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工伤十级的鉴定标准为: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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