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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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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我的结婚证。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5)外国人: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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