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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领证没有户口本的处理办法:如果是因为户籍登记簿丢失等情况而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地公安局申请开具户籍证明,再拿着户籍证明申请结婚即...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开好有效的户籍证明,再拿着其他结婚需要的材料,就可以顺利领取结婚证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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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离婚时,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没有户口就不能领结婚证。如果一方户口本丢失,应先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凭户籍证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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