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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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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取本条例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务凭证。因此,加工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要是签分包合同当然要交印花税啊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营业税3%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7、印花税,(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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