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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
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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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一、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7元/年;二、居民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539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7487元/年;三、职工平均工资:59549元/年;四、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农、林、牧、渔业:41861元/年;(二)采矿业:66020元/年;(三)制造业:54016元/年;(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4539元/年;(五)建筑业:43750元/年;(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5524元/年;(七)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020元/年;(八)批发和零售业:42020元/年;(九)住宿和餐饮业:35667元/年;(十)金融业:61145元/年;(十一)房地产业:48019元/年;(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214元/年;(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76611元/年;(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141元/年;(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9220元/年;(十六):71524元/年;(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65801元/年;(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0997元/年;(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6142元/年。
《》颁布实施后,的外延被扩大了,既包括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造成的责任事故,也包括车辆在道路上因意外造成的。就交通意外事故而言,因各方均无过错、无责任,在损害赔偿调解上往往不好操作,争议也较大,尤其是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更是如此。当前,在交通意外事故赔偿问题上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交通事故有责任事故和交通意外事故两种,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该《规定》第58条(1)款(4)项明确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的是依据当事人的责任,适用于责任事故,在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方应有一定责任,才能适用此项规定,各方无责任的交通意外事故应不在此列。《规定》第58条(2)款还规定,交通意外事故应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赔偿,如果让无过错、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显失公平,有违法规精神。另外,现行保险公司实行的是责任赔偿,即只有车辆方负有责任,保险公司才承担相应的赔偿,交通意外事故因机动车一方无责任,若承担了全部赔偿,投保人索赔也是困难的。二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只要不能找出行人、非机动车方有过错或故意,就应由机动车一方赔偿全部损失。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过失相抵赔偿原则、公平原则、等价赔偿的原则和衡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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