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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看你外出打工的外出,是否离开县市级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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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其实要识破犯罪嫌疑人招摇撞骗的这种犯罪手段的话也并不难,只不过是有些受害者看到对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之后,可能是因为敬畏于于行政执法,所以也不敢去审查当事人的证件,其实要求查看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很必要的。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2)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汇报并授受管理。缓刑期间只要不违反管理规定,做什么由他自己决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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