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
1.既然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以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判离。 2.你可以证明你的条件环境都优于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争取抚养权。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办理时“财产已分割完毕”。很多人为了尽早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么有协商分割完全,就去办理离婚登记,在登记时填写也不注意自己是不是财产实际上是不是分割完,或者是想着先在解决财产问题,就写上“财产已分割完毕”,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往往会导致财产纠纷,对这种情况的诉请是不会支持的。二、法院判离婚后就可以立即和他人结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往往认为,一旦法院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就可以马上和他人结婚。其实不然,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并不会马上生效,诉讼当事人有一段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15日以内),在此期间,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法律上说,在上诉期间未过,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如果在此期间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罪。三、判决离婚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自己就不需要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1、离婚主要涉及孩子由谁抚养、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建议你自己先想好大致方案。 2、离婚的方式有双方去民政局协议办理和去法院起诉两种方式,不知道对方是否同意离,如果不同意,只能起诉。 3、孩子若在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岁以上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超过10岁的要征求孩子意见。 4、如无特殊情况或特殊约定,如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等原因,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5、我擅长离婚纠纷,熟悉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如需帮助请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