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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
清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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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的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公司清算应注意的问题有: 1、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公司财产的侵占和破坏问题;公司税务相关的物品文件的处理问题;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相关问题。 2、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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