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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您爷爷放弃继承,必须是需要征得您爷爷同意,这样,您爷爷是肯定会知道的,所以,通过放弃继承来办理过户是无论如何行不通的。 其次,如果...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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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遗产在遗产继承顺序里面是没有孙子的。但如果父亲先于爷爷死亡,这涉及到孙子的代位继承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一般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继承案件中,即止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儿子对父亲的继承权有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你没有代为继承权;依据法定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没哟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此,你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道理很简单,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孙子女的父亲还健在的话,那按照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孙子女;如果被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代为继承,实际上仍然按照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第二顺序。只要孙子女健在,均按照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第二顺序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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