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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每日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
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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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释放后能再次拘留,法律并不禁止。但任何时候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关延伸】 问: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答: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可以获得国家补偿,结合《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中就包括了在诉讼过程中嫌疑人、被告人被错误逮捕,而在被逮捕之后又无罪释放的,可以说就符合这一情形要求,之后被无罪释放了就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
法律不禁止;但随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2)受害人或者在场人员认定犯罪;(3)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逃跑;(5)可能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行供应;(6)无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7)涉嫌逃跑、多次犯罪、团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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