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行政许可,也称为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
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仍然有效,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行政监督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行政复议先行事项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
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范围 (1)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时停止或者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者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财产及扣留、封存帐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4)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进出境货物、物品等行政决定不服的; (5)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证金、保证函、抵押物、质押物等的决定不服的; (6)对海关作出的有关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7)对海关关于该企业的分类以及按该分类进行的管理决定不服的; (8)认为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等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9)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依法颁发资质、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申请海关依法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或者申请海关办理申报、查验、放行等海关手续海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10)申请海关履行法定职责,海关没用依法履行的; (11)对海关在完税价格审定、税则归类、原产地、税率和汇率适用,缓征、减征或者免征税款,税款的征收、追缴、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从银行账号划拨税款,拍卖或变卖财产抵缴及其他征税行为有异议的; (12)认为海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3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