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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再婚,只要能出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就可以再次办理结婚证。建议还是先办理分户手续,给女方单独办理一本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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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按照我们社会的通常习惯,男女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往往迁入男方家庭。离婚后,很多人的户口还留在男方家里。结婚、离婚是一个人的婚姻关系的状态变化,由民政部门负责手续的办理。而户口的迁入迁出是户籍的变动,由公安机关户籍科室负责办理。离婚结束的是婚姻关系,并不会导致户口的自动迁移或户口本记载事项的变化。需要迁的话,还是要主动申请。那么如果女方户口不迁出,男方可以再婚吗?男方当然可以再婚。男方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是单身,单身当然可以再婚,只是前妻的户口不迁出,新配偶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因为一个户口本上不能出现两个妻子。另外,女方离婚后,户口还留在前夫家庭的户口本上也不会影响其再婚。只是要考虑再婚后户口要不要迁入现任配偶的家庭。 所以,可以看出,户口问题和婚姻状态是两回事儿,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相互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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