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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规定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迁入、亲属投靠、居住就业等落户标准,适应省会城市中心、次中心、卫星城不同区域发展需要,实行分区域、分类别户口迁移政策。优化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区,本市市内五区,指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区以外的常住户口人员,以在本实施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并同时按以下条件分类实施落户。驻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招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该区域落户。
现在在济南落户的政策一般为:(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以下同)居住 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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