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个行为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并不要求一定是犯罪,违法也可,但强调不法侵害人的行为要对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相应的损害;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在此处要排除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尤其是事后防卫,大家要多注意,不法侵害已经停止的情况下,再实施相应的行为即为事后防卫,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行为不但不成立正当防卫,反而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罪。3、意图条件: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即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进行正当防卫,在此处要排除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及偶然防卫行为。4、对象条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本人,而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者。5、限度条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为了维护自己的、他人的或者国家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必要的损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么,要想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要想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下列几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如果说对方只是轻轻拍了一下你的肩膀打招呼的,就不能说人家是在对你实施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如果自己在对方还没开始动手侵害的时候、或是在对方侵害行为结束以后,自己去动手的,这样子就不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要是自己有这两种行为的,自己还会构成侵害他人。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要是说你对侵害你的人以外的人采取行动的,那么,这就不成立正当防卫,还是属于侵害他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如果对方对你只有伤害的故意,你就拿起刀子或者更具杀伤力的武器意图杀害对方的,就是属于防卫过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由于反击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法律上是可以容忍的。 除此之外,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规定属于特殊防卫,虽然也属于防卫的一种,但由于侵犯行为的特殊性以及严重性,这种防卫有其自己的条件: 1.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按法条规定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 3.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
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又分为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在此,只对一般要件加以阐述,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 一方获得利益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若不具备此条件,即一方当事人只使他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自己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可能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但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因精神利益不能返还,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现在的财产或者利益与如果没有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其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比较而决定。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如果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消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2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