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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能够区分产品的质量根源,产品存在问题是你们造成的,那么你就要承担责任;【2】若是能够证明责任不在于你们身上,并且能够证明是他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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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1、以信函的形式举报和揭发,也可以匿名举报,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可向建设部投诉拨打质量投诉电话; 三、以来访方式举报。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业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投诉可以制作收据。电话。访问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必须注册投诉的电话、访问等形式的投诉,负责人在接待时,必须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制作详细的记录并注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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