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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并不是法医鉴定,而是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机关,是设区一级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
工伤法医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向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司法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程序,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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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法律上有公告送达程序,只要有对方的身份信息,是可以请求赔偿的。其确实是需要法医鉴定的,一般先做一个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后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照工伤等级,工资情况赔偿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 你方便的话的建议你直接来电我们详细的聊一下具体的细节方面。
工伤鉴定法医鉴定结果没有效,只有去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得到的鉴定结果才有法律效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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