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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
在实际生活中,即使作了这些约定,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这等于父母未履行协议。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登记,所谓的赠与当然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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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即使作了这些约定,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这等于父母未履行协议。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登记,所谓的赠与当然不产生效力。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也会引起较多争议,但均以认定无效而告终。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是较为经济、快捷的离婚方式,只要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有其利必有其弊,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从你描述的事实来看,这房屋应当是你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当中将该房产归给儿子所有,这属于赠与; 2、而父母亲离婚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明,待办理完房产证明以后,该房产就登记到母亲的名下了。待办完登记以后,你母亲又在民政局公证将该房产又公证赠与给儿子; 3、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该案属于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4、虽然经过公证的赠与文书的效力大于其他赠与文书的效力,而且赠与后儿子同意接受该赠与协议或者赠与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来说,一天没有过户到儿子名下都存在反悔的可能; 5、对于赠与合同的反悔,只要不是公益性的赠与都有可能反悔的,而且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而且还有一个附带条件,也即每月给母亲1000元,那么如果母亲的赠与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儿子不满足条件,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6、为了避免你所说母亲将房屋卖掉的问题,建议儿子立即要求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 就可以避免了,但是,儿子必须按照约定每月支付给母亲1000元生活费,要不然,将来也会有麻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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