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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产保全费用应该怎么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交费用,法院会通知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ask.com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案外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只能申请复议。法律依据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r(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rr第一百七十一条r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rr第一百七十二条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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