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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可见,按揭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并不随之解除,只有购房者或者银行提出解约主张,才能解除。
1房产证是由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现在国家正在推进房屋等不动产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不过各地的推进进度不一样,有的地方已经成立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有的未成立,未成立的,房产证还是由房管局开具,成立了的,由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开具;2贷款买房,手续办好后,银行就把款放给了开发商,购房合同、房产证同时会转移到贷款银行,由银行代为保管;3要想拿到房产证,需要银行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办好后把这个证放在银行那里,就可拿回《房产证》,贷款还完后,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需要银行提供证明,说明贷款已经还完),这个时候,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你,如有需要的话,可以利用你的《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等手续。
要压银行,还清后才会给。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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