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三)无法定依据、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者超越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四)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经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五)以威胁、殴打等方式执法的;(六)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七)违法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九)未经举报人同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十一)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19人已浏览
1,182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7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