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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以决定暂停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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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书约定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3、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有便于执行的现金、银行存款的,应当优先执行该现金、银行存款。 风险提示: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一年。担保期间届满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其申请解除对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提起诉讼向被执行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供担保,经申请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执行中的担保是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形式要件上,应当符合‘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的形式要件,且担保书中应当包含‘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的内容,公司提供担保的,还应当提交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材料。 风险提示: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提供财产担保的,担保书中还应当载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等内容。
可以,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就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就将要接受3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之所以要对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当然代表着之前就已经立案的了,采取行政拘留的这种强制性的处罚措施也说明案件已经基本上调查清楚了,所以行政拘留之前也要有立案调查的一个程序的。此外,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工作人员出具执法证件和行政拘留书。 延伸阅读: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会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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