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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员责任重大,关系到一些秘密,所以不同级别的档案员都有着重要的使命,一定要责任心强,忠诚。 1、作为档案管理员自然要认真学习档案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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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的管理流程:一、公司档案管理: 1、各部门将本部门资料每周五到公司文秘处登记、存档。 2、文秘收到资料记入电子目录保存,分类装订成册归档。 3、公司人员查阅、借出资料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但查阅、借出合同类档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 4、使用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借出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本部门经理携章随同。 5、薪资福利类保密文件由招聘社保专员建档保存。二、人事档案管理: 1、综合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出"调函",交员工或其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 2、持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调入单位的调函后,综合人事部办理调出手续。三、员工档案管理: 1、招聘专员将入职后办理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交由综合人事部经理,建立员工档案。 2、将《新员工考核表》、《月度考核表》、《转正申请表》等有关个人的资料一并放入公司员工档案。 3、所有的培训评估、奖惩记录、异动记录将存入员工档案。 4、离职员工档案,公司保留一年。
专人发送是指你的档案不需要通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与对方接收,也不需要通过机要邮路转移到你的档案,可以通过约定的专人(可能是你自己,也可能是接收或需要转移到你档案的单位经理)发送你的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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