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那只能向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请,提出你的理由,如却有错误由或者检察院启动相关的再审程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能够得到保险理赔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过了上诉期限,一审判决生效。在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或人民法院再审后依然不服再审判决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但是再审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并且受理再审的法律条件更加严格,因为没有足以影响正确裁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不会轻易推翻生效判决。
已过诉讼时效可以提出申诉。一【抗诉有法定期限】按照《刑诉法》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害人超过五天未提出抗诉,诉讼期满后,判决生效,抗诉无效。二【《刑诉法》规定的申诉权】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