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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请注意:条例中说的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也就是说,之前的子女算一胎,现在批准的是...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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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全国已取消准生证,计生办已无准生证业务,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但是生三胎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生三胎后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1、符合所在地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2、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以上所指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4、由于各省市的规定或许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再生育时,建议先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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