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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变更子女监护权的实际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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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能力丧失。 比如身故身残; 经济条件突然下降,不足以承担抚养; 或者工作的变化,至使不能很好地承担对孩子的教育; 或者另一方的各项条件更好一点,并具备了抚养的条件等等。 通过协商,或由法院判决,都是可以改变抚养权的。 但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 至于抚养费,因为是改变抚养权,其中经济是一大原因。所以,可以双方协商。当然也可由法院判决的。不过一般不会是很大的问题。
父母双方以后,如果想变更子女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者是子女的实际情况,予以变更。根据《》的相关规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利,则应予准许。协议变更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子女变更的状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变更权的法定情形有: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第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外一方生活的。五、有其它的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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