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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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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项目,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仅有1家;(二)采用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投标或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仅有1家;(三)需要由项目原实施企业或供货企业继续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否则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或增供货物金额较小、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四)涉及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紧急项目,无法按正常程序组织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五)对外工作特殊需要。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三)采购方式,采用该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材料;(四)选择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方式及原因;(五)评定成交的标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六)终止采购活动的,终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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