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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37天内,不一定会被批捕,也有可能会释放当事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其中公安部门侦查的期限是30天,检察院调查核实决定批捕还是...
1、37天批捕后还需要经过审查起诉、司法判决等程序。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所以在37天后必须进行批捕,如果不符合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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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拘留期限在37天内。刑法最长拘留期限确实是37天。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拘留的,应当在拘留期限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犯罪事实严重的,需要逮捕后审查起诉,最终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但不一定到37天就自动放人,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有疑问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至是否决定逮捕,最长37天,如果第37天满没有释放,那就是被逮捕关押了。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三十七天为拘留的最长时间,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对于逮捕的情况公安机关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亲属。除此之外,在拘留期间经审查不具备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也会立即进行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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