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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其支付利息。2、没有还款期限的,自你第一次向对方主张权利之日起算两年。 附相关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一)借款人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二)如果借款人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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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无力偿还: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履行还款责任,作为债权人可以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2、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借款人不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民事判决书,国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将判决书执行到位,包括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如果是短期临时性借款且借款额度不是太大,在下个会计结账日前归还了的,出纳员可以灵活处理(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会这么处理),即收回现金,退回借条(严格的讲,应借条下账,以后在收回现金时,开具收款收据,冲抵借款),如果是跨月度借款,则必须把借条下账,收回借款时,再开收据冲回借款。如果借出去的现金,拿回来的是发票的话,严格的讲,也应先开收据冲回借款,再按照发票额度据实报销,多退小补。
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借贷合同属非法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但是“借钱要还”,”重合同,守信誉“,这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借款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在此前提下,双方重新商定新的和法规没有冲突的借还款合同,并有第三方协调执行。2、如果和借款人多次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借款人有恶意拖欠不还意向的时候,可向当地法院状告借款人,要求法律仲裁。3、如果借款数字较大、影响后果比较严重,又找不到借款人下落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诉借款人的恶意行为,要求立案,追查借款人归案,听从法律处理。4、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法律意识,既要搞活经济和流通,又要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规定,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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