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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全称暂缓量刑,又称缓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处罚。缓刑由特定的检查机...
判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须在判决裁定生效的十日到时当地司法局报到,再根据司法局的要求三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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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是需要到社区进行矫正的,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从社区矫正的对象来看,实际上包括3类服刑人员: 第一类是罪行比较轻微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服刑人员; 第二类是罪行虽然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改造证明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例如,被假释的服刑人员; 第三类是有特殊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
被判缓刑,不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的,由县级司法局应当给予警告。如果超过一个月仍不报到的,由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会被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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