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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及工伤赔偿标准,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
工伤待遇: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18个月(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四级按18个月),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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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废赔偿金按全国城镇人口年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支付二十倍。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工伤停工期间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假肢辅助器具等单位支付或社保支付;二、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级,本人工资的18个月,社保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级,本人工资的12个月,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三、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待遇(定期待遇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1、伤残津贴:伤残四级,本人工资的75﹪,社保支付。2、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四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社保支付。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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