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
事故发生后可以扣押,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带齐所有材料去交警大队申请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大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大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此时,需要携带扣车凭证、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去交警大队提取车辆即可。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可以,在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完毕后你就可以提出取车,这个可以从你收到车辆检验报告后你就可以提出,除非对方向法院提出查封你的车辆,如果没有,你就可以取车,交警队没有理由不房车,否则你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