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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超过一半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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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完成后,全体股东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公司变更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城市将更快。《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认购权。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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