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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
【法律意见】协商,和平解决问题催收的终极诉求肯定是回收资金。借款人只要谨记这点,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或者给出一个明确的还款时间,或者在能力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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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行为属于套路贷。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协商不成,对方不还款,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侦破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欺诈信息,注意识别。本金(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酌情考虑,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过多支付的部分,可以要回。 网络贷款平台/车贷公司/分期公司存在电话、短信骚扰、威胁等、抢夺财产等行为的,按照侵权违法行为对待。你可以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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