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生的所有风险; 2、国...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和盈利性。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重要组城部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或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基金运营,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依规监管。 3、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必须已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按照“效益好时多补充,效益差时少补充或不补充”的原则,实施的具体条件是:完成当年生产计划、上缴税利任务或承包指标,并有一定留利的企业。 经济效益不好,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企业,以及亏损企业,在本年度内不能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有条件的企业除了建立本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外,还可以建立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 风险提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有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后,根据企业的自身经济实力,又为职工建立的一种附加的保险。那么补充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1)职工等到到了自己退休的年纪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领取补充养老保险; (2)如果职工在职期间不幸死亡的话,那么就是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的; (3)职工想要出国定居的话,也是可以提前领取的; (4)职工如果患上了重大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话,也是可以提前领取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