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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问题,破坏他人婚姻,在没有重婚情况下,目前的法律规定,还不受什么法律制裁。但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具有特殊身份的人要受纪...
受害者配偶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请求损失赔偿,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不过从侵权角度考虑,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有关保护婚姻与家庭的规定,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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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破坏任何婚姻,第三者都会被判刑。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具体情况如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从第三者介入婚姻的人群主体上看,第三者是指已婚或未婚之人。而被介入者一定是有合法配偶关系的人。介入恋爱或未婚同居者的性关系或者介入的违法的婚姻关系即对象是合法的配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 2、从第三者介入婚姻的主观过错性上看,“第三者介入”通常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生活并或者与他人公开共同居住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第三者侵害配偶权必须是故意,如果该第三者是受骗上当或胁迫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非故意侵害了无过错配偶方的合法权益则不能构成法律上的“第三者”。这种行为严重侵害夫妻忠实义务,现在社会上出现的重婚、姘居、养小“蜜”、“包”二奶的现象就是第三者行为。 3、从第三者介入婚姻的特定客观后果上看,“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行为要有拆散他人合法配偶或希望与之成为合法配偶的目的。卖淫嫖娼和一般的通奸,并不希望与之成为合法配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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