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工伤途径的赔偿。但是,是否构成工伤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才能确定是几级工伤的,进而才能确...
没有劳动合同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话也是可以的,单位需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这个案件有两种处理办法。1、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2、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施工方索赔;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总之本案中施工方是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没签合同不是重点,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可以了。你能获得的赔偿有:一、医疗费,用多少补多少。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按出差比例百分七十计算。三、残疾器具费用,如果要安装的话。四、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照拿。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五、护理费,如果请了护理。六、因工受残待遇(五至六级)是采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模式。 1、《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2、《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3、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依照《方法》第28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4、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及时由自己申报,由社保去认定。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